近来,院长信箱收到学生来信反映国家奖学金的评比问题。经有关部门了解情况,意见反馈如下:
国家奖学金的评议是由各系评优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统一讨论决定的。评定的程序为:学校下发通知及分配名额→系内通知各班(根据申报条件由同学提交申请表格)→全系汇总申请名单→系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综合表现进行排序,确定上报名单并系内公示。如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由学校上报教育部。
此外,国家奖学金不是专为贫困生设立的,品学兼优的学生均可申请;贫困生既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但同一学生同一学年不能兼申请并获得两项。